我就不想加班不行嗎?
為什麼還要我提出 "正當理由" 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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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長林美珠回應,現行勞基法第42條已有「帝王條款」,勞工只要「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,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,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。」且在第77條有罰則,違反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。
每天都這麼有梗也真的是不容易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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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勞工連上12天班 林美珠:我不忍心也不願意
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new/realtime/20171120/1244803/
彈性工時連上24天 林美珠:不能叫做血汗
http://news.tvbs.com.tw/politics/715172
藍委籲未改善勞檢人力勿修法 林美珠:盼企業自律...
【勞動部長林美珠要勞工們相信台灣老闆的「良心」】
今天讓我們再聽聽看台灣老闆在一例一休公聽會展現出來的「良心」有多棒吧?
#福峰國際酒業董事長 #蕭明仁 #勞基法 幹話懶人包:
《台灣勞工沒有過勞死 資方:本來就有病》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6656/2832725
《小英後援會會長:台灣哪裡有過勞死 都是自己生病》...
#年紀這麼大就回家洗洗睡啊…
是在自憐給誰看啊…
勞動部長林美珠留任:年紀這麼大還要繼續做很辛苦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11471/2687779?from=udn-ch1_breaknews-1-0-news
#L編
Excuse me?妳不就是來解決問題的嗎?為什麼遇到問題是直接先打死說「沒有用」?
這跟妳表妹說勞方要自己去跟老闆講,不要讓政府公親變事主的言論有87%像。
#我稅也繳不出來了
#課我稅也沒有用
#那我可不可以不要繳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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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長:資方拿不出錢,基本薪資調高也沒用
https://goo.gl/NXznjU